释义 |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