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补充协议还需要公证吗 |
释义 | 离婚补充协议一般不需要公证。 1、只要在后面的协议中注明与之前协议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协议为准即可。 2、同时,只要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的前提下签字,协议内容不违法,这样的签约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离婚补充协议有效的条件如下: 1、签订协议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签订协议的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签订协议人与相对人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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