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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增值税留抵
释义
    

法律主观:
    


    1.关于 增值税 ,它是对商品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附加额征收的一种税,商品有增值的都要交增值税,反之,没有增值的就不交增值税。 2.通俗点讲就一件商品而言,有成本价与售价之分,售价肯定是比成本价高的,那么高出的这部分就是其增值额,增值税就是以这部分为征收对象的。由此也可以看出,增值税是由消费者负担的。 综上所述,新的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的政策,是国家关注民生和医疗的重要举措,未来对于罕见病患者而言将从中受益,同时有利于相关企业的发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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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7:4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