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
释义 | 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 申报对象 根据实施细则,青年英才购房补贴支持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城市合伙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引进并于2022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迁入户籍的在职在岗、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 具体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不少于1年的劳动合同; 2.按规定在我市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并于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签订购房合同(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具体支持政策为 1.发放购房补贴。给予购房款最高10%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3%,分3年平均兑现,剩余购房款补贴按申请人上年度实缴个税地方留成部分逐年兑现。 2.购房补贴自审核通过兑现首期补贴之日起计算,总兑付期最长不超过10年。 如何申请 市住建局在“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发布申报通知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由申请人所在企业集中向市人才发展集团或“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下载相关申请表格《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表》,提供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学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