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物权和所有权的区别是: 1.物权包含所有权,所有权是物权的一种,二者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2.物权可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所有权是绝对的自物权。 一、土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在特定条件下依法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应当包含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一般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经合法程序,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一项民事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相对独立的物权,属于用益物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其次,土地使用权还有如下共同的特征:1、具有派生性;2、具有物权性质;3、通常具有明确的期限;4、不可移动性;5、个别性;6、数量有限性。 二、多重债权与商品房卖出合同有什么区别 被多重买卖的商品房中所包含的物权与债权的效力如下:物权优先于债权,因此一般由先办理房屋登记的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其他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均未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由先支付价款的买方取得物权;当事人均未付款的,由成立在先的合同的买方取得物权。 三、无房产证的买卖合同是不是无效的呢 合同是有效的,房屋的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是一种物权。但是合同本身是一种债权,只要双方满足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合同就会生效,但是不会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要想获得房屋所有权,必须到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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