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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闯红灯违章短信多久收到通知?
释义
    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通知时间和处罚方式:根据相关法规,交通部门将在闯红灯违章后的3至15天内以短信方式通知车主有关扣分罚款的信息。新交规中规定,闯红灯罚款200元扣6分,但电子眼拍到的行为只罚款200元,不扣分。若越过停止线后立即停车,不会受罚,但如果继续前行则会被判罚闯红灯。要注意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保持安全距离,闯红灯可通过复议、申诉解决。
    法律分析
    一、闯红灯违章短信多久收到通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10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违法行为的证据。”
    其次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的规定,在上传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的3天内,应当以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
    可以得知在车主闯红灯违章后,交通部门将会在3至15天内发短信通知违章车主有关扣分罚款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车辆违章行为发生后13日后可以收到短信通知的前提是车主有在车管所预留手机号码,如果车主在车管所没有预留手机号码,那么13日后则需要自己查询违章信息。
    二、闯红灯怎么处罚
    自从新《交通安全法》颁布后交通规则变得非常严厉,新规规定,闯红灯由原来的罚款200元扣3分改为罚款200元扣6分。有许多地方被电子眼拍到只罚款200元,而不扣分。闯黄灯尽管不处理,但是也尽量不要闯。
    新交规中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一次记6分。”但并非所有情况驾驶员都会被扣掉6分。若出现直行道左转等路口违法,仍然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违反禁令标志”记3分。同时被摄像头记录下来的闯红灯行为只进行200元罚款,不计分。
    如果误闯红灯立即停车只是刚刚越过停车线可以免处罚,一般电子眼会拍3张照片取证。
    三、闯过了停止线赶紧停住会不会受罚
    一般情况下如果闯过停止线后,能刹住车子停下来哪怕已经越过了线都不会受罚的。但是如果没有停下,而是继续前行就会被判罚闯红灯。属越线停车,根据交通法规定是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扣分2分但不是闯红灯处理。
    所以要求大家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信号灯。路口、斑马线、停止线等都要注意。还有一定要加大跟车间距特别是跟在大车后面。
    越过停止线停车时不要倒车。误闯红灯也可以通过复议、申诉等解决。
    对于闯红灯的处罚有相关规定,会处两百元的罚款和扣六分,并非所有情况都是扣除六分,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被电子眼拍到的闯红灯,只被罚款两百元,不扣分,一般电子眼的取证需要三张照片,车辆刚刚越过停车线可以免罚。
    结语
    闯红灯违章行为的处理程序规定,交通部门将在3至15天内以短信通知违章车主有关扣分罚款的信息。根据新交通安全法,闯红灯将罚款200元扣6分。然而,被电子眼拍到的闯红灯行为只罚款200元,不计分。如果越过停止线后能及时停车,一般不会受罚。但如果继续前行,则会被视为闯红灯行为。因此,我们在驾驶过程中务必要注意交通信号灯和停止线,保持安全的车距,避免闯红灯行为的发生。如有误闯红灯,可通过复议、申诉等方式解决。请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应当在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二十四小时内,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交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二十九条 对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乘员、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一)违法行为人可以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自行将超载的乘车人转运、将超载的货物卸载;
    (二)违法行为人无法自行消除违法状态的,对超载的乘车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联系转运;对超载的货物,应当在指定的场地卸载,并由违法行为人与指定场地的保管方签订卸载货物的保管合同。
    消除违法状态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状态消除后,应当立即退还被扣留的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经审查认为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为认定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并向制定机关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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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