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混合销售行为依照本细则第五条规定应当缴纳增值税的,其销售额为货物的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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