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债务属于财产吗 |
释义 | 债权债务不属于财产,债权不是财产,是财产权,是一种权利,是债权人的一种资格、自由、能力。是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必须给付其一定财产的资格、自由或者能力。 一、债权人死亡,能不能要求担保人还钱呢 当债权人不幸意外死亡后,债权人亲属是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的,若债务人不还,就可以要求担保人还钱。 不管何种担保方式,债权人亲属都应在担保期限内要求担保人还钱,逾期未提出还款要求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1)担保合同或借款合同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亲属应该还款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钱。 (2)若合同中非常明确约定担保期间,债权人亲属就应该在约定期间内,要求担保人还钱。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二、夫妻间借款离婚时要不要还 一是夫妻双方将共有财产借贷给夫妻一方的行为属有效的共同处分行为,实际上将借款关系转化成为夫妻财产约定的一种特殊形式;二是存在债权债务的混同。混同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及其债的关系消灭的一种事件。离婚时双方约定将借贷的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债权进行分割,最终借贷一方也会分得债权的一部分,这部分债权和债务会产生归于一人的情况,构成债务混同。基于债务混同,借贷的夫妻一方只需向夫妻另一方清偿借款的一半,此时的债权人为夫妻双方,债务人为借款的夫妻一方;三是如果是以夫妻个人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则属于债权人为夫妻一方,债务人为夫妻中借款的一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夫妻一方应全额向对方返还借款。 三、债权人债务人区分怎么分辨? 债权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是指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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