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孩子出生前后办证指南 |
释义 | 一、生育服务证(准生证) 所需材料:办理证明时应带上户口本(最好是夫妻双方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最好持妈妈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的初婚初育证明(可让工作单位或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到街道办事处办理准生证。 其他可能所需材料: a.《医疗保险手册》及复印件; b.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实验化验单(盖生育章); c.女方1寸免冠照片1张(也有用结婚登记照的)。 作用:生育服务证就是我们常说的“准生证”,这可是新生宝宝的第一个证件,所以在刚刚怀上宝宝的时候就应该着手去做了。别以为这张证明可有可无,它可是宝宝降临到这个世界的合法“通行证”哦,之后宝宝的出生、上户口及其他的福利都和它有密切关系! 母子健康档案 双方均为北京户口的,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医院领取,并按要求提供或在社区医院进行医院相关检查。押金100元,生完宝宝后,将孕期围产资料递回,退还押金。 二、出院医学证明(出生证明) 如何办理:充满期待的10个月终于到达尾声。宝宝即将分娩,准妈妈在入院的时候,医院会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为即将到来的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准备。出生证便是宝宝的第一份人生档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细节提醒: *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特别提示: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之前,先要起好宝宝的名字。 三、为宝宝上户口 准备材料: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办理程序:到户口所属的派出所户口申报处申报户口时,应详细填写户口申请单,进行户口登记,交纳一定的手续费后,宝宝的大名就添加在户口本上了。 特别提示:只有在及时申报宝宝的户口后,社会上各种医疗保健才会随之而来,让宝宝享受到应当享受的权利。所以爸爸妈妈千万别忽略了这件事,应当在宝宝出生后尽快办理。 四、独生子女证 有了宝宝后,如果没有再生一个宝宝的打算,就可以考虑到当地居委会申请办理独生子女证了。办好证明后,从办证那一天开始到孩子满14周岁为止,家长可以每月领到10元钱的奖励,退休时工资可增加5%(根据各省市的计生条例,独生子女的奖励和发放形式会有地域差异)。 申请流程:1、居民填写申请表-->2、单位或居委初审-->3、计生办审核-->4、区计生委审批-->5、发证及奖励 所需材料: 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 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 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 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 五、预防接种证 准备材料:申报户口要带齐必要的证明。按目前城乡申报户口的规定和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必须携带的证件有: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医院签发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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