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有哪些 |
释义 | 一、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有哪些? 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将其定义为:“在特定的情况下,依照职权以适当和公正的方式作出作为的权力”。英国著名法官**斯伯勋爵指出:“自由裁量是指任何事情应在当局自由裁量权范围内去行使,而不是按照个人观点行事,应按照法律行事,而不是随心所欲。它应该是法定的和固定的,而不是独断的、模糊的、幻想的,它必须在所限制的范围内行使”。 王*扬先生认为:“自由裁量是指行政机关对于作出何种决定有很大的自由,可以在各种可能采取和行动方针中进行选择,根据行政机关的判断采取某种行动。也可能是执行任务的方法、时间、地点或侧重面,包括不采取行动的决定在内”。 概括地讲,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和范围内,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条件,在各种可能采取的措施中进行选择的权力。它是现代行政权的核心,是一种真正的和实质的行政权力。 二、自由裁量权的负面效应 任何权都可以被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亦是如此。**斯鸠早就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种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地方才休止。” 对于行政自由裁量权而言,最大的问题在于在运作中权力易被滥用,由此而导致一些负面效应,表现如下: (一)行政相对方合法利益受到损害 (二)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助长特权思想,导致不良社会现象的出现 (四)滋生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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