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离婚时住房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财产的来源。凡是婚后工资奖金所得、生产经营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取得财产的时间。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财产的使用性能。如果该部分财产价值较大,在家庭财产中占有份额较重,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4、从财产与夫妻双方的人格和身份所具有的特定关系分析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财产的分割有以下形式: 1、约定财产的分割,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 2、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分割方法来处理,即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在照顾妇女儿童权益的原则下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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