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阜南县田集镇部分村庄被规划进阜南县城北新区规划建设范围内,目前实施拆迁的村庄只有孙寨村油坊店,且每个拆迁点都有具体到该点的拆迁安置方案。田集镇依据《阜南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南政发[2016]14号)文件精神,已制定《田集镇孙寨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文件对征地程序、征地补偿安置、被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被征收土地上农业人口安置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征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省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房屋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其中,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有效面积按每平方米4000元标准补偿;产权调换:被征地所在村居常住人口安置标准为人均45平方米,由居民根据自家应安置人口计算产权调换面积,实行房屋有效面积拆一还一,不找差价;所选安置房面积超出被征房屋有效面积的,按档实行货币支付。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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