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的财产的区别: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都属于夫妻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公积金等在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情形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