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撤销县级支行,本轮机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保留县(市)支行,县级支行、县级市支行将被撤销,相关职能上收至地(市)中心支行,县级支行相关人员面临分流和调岗。 2、压缩管理层级,此前,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层级包括总行、大区分行及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直属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地(市)中心支行、县(市)支行,管理层级比较繁杂。 法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第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监管情况的工作报告。 第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就其他有关货币政策事项作出决定后,即予执行,并报国务院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