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的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所以企业改制的,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改制时要通知债权人,因此,企业改制时需要通知银行债权人。风险提示:企业改制后,原有的债务未落实承担人的,或虽有承担人但无实际履行能力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如对改制前的债务承担约定不明,改制人又不明知的,原则上应由参加改制的另一方承担;但对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的,应坚决执行。如改制人以零付出取得企业的,不管其是否明知,对原有债务都应承担; 如改制中落实的承担人无实际履行能力,改制的双方对应承担的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