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
释义 | 赠与合同注意事项: 1、赠与合同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赠与;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随意撤销; 3、赠与不动产的,应当根据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4、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 一、夫妻的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的赠与行为有效。只要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所赠与的财产拥有处分权、自愿赠与他人,双方签的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经过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名确认后,该赠与合同即具有民事法律效力。赠与合同的效力跟赠与人之间的身份无关。 二、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任意撤销权的主体是赠与关系中的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赠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同意接受赠与的合同。 根据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赠与合同撤销需要公证的要件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便撤销。但这个不能随意撤销,只是说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但除此以外,法律还规定了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也就是指赠与合同生效或者履行后,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 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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