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魏则西事件引争议,医院和百度如何担责 |
释义 | 【事件经过】 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医生称从国外引进的疗法可“保20年” 在接受4次治疗、花费20余万元后,仍没有明显效果,魏*西于4月12日去世 网友认为百-度推荐医院延误病情,百-度回应表示正向涉事医院的主管部门申请审查 这两天,一篇关于搜索和医院的网文,在各大社交平台刷屏。被查出患有“滑膜肉瘤”这种罕见病的大学生魏*西,辗转多家医院,病情不见好转。后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在花光东凑西借的20多万元后,仍不幸去世。魏*西生前曾在知乎撰文,详述此次经过,并称这种生物免疫疗法,在国外早已因为“效率太低”而被淘汰了。而据报道,涉事医院也并没有如宣传中那样,与斯坦福医学院有合作。 该网帖引发网友大量转发评论,网友还对百-度与医院提出质疑,称百-度对医疗广告审查不严,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相关科室系被私人承包。 目前,**公司已就此进行了两次紧急回应,称魏*西去世之后,立即联系则西爸爸进行慰问和哀悼。但则西爸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未接到过**公司的电话。而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目前还未就此事发声。 【法律解读】 律师称医院主责;百-度是否涉虚假广告待查 对于此次事件中的三方责任问题,**大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郎*宇认为,武警北京二院应负有主要责任,百-度推广负次要责任。如果涉事诊疗中心系外包给了民营机构,那么院方可以对该民营机构追责。 郎*宇表示,即使该科室是承包出去的,武警北京二院也是有审核责任,患者出现问题第一责任还是在医院。“因为病人对承包事宜并不知情。如果是民营机构欺骗了武警医院,医院发现其中有虚假行为,医院可以追责。” 对百-度推广的界定,全国政协委员、著名律师施-杰和郎*宇均表示,根据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百-度推广也属于广告发布的主体,其性质属于有偿服务。 “不像是在一些论坛上发布产品或信息,百-度推广本身是一种经营行为,它接受广告主的委托,通过特定平台发布广告信息,且一般是根据费用多少来决定推广信息的排名,因此百-度推广属于新广告法的监管范围,工商部门有相应的监管职责。但在整个事件中应负有次要责任。” 关于百-度推广发布的此条医疗信息是否涉嫌虚假广告,施-杰表示,是否属于虚假广告,要看发布主体发布的内容是否属实,这需要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调查其是否有夸大疗效、虚假事实、诱导等情形。同时,工商、卫生部门也要进行认定,看是否符合广告法规定的虚假广告的范畴。 如果认定后确实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按照新广告法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构成虚假行为,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代言人,都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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