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根据一般机构改革人员随着业务的原则,部分人员上调人行中心支行。 2、根据人民银行的改革方案,在不再保留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的同时,人民银行县支行的相关职能上收至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 3、部分人员进入新组建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下属机构。 4、向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分流一部分。法律依据; 《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了健全用人机制,满足机关吸引和使用优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务员队伍专业化水平,规范公务员聘任工作,保障机关和聘任制公务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