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股东借款是否算抽逃出资要根据情况分析。 股东向公司借款,金额较大的,明显违反一般商业规则的,可能被认定抽逃出资。 即抽逃出资认定中的合理对价原则,也就是说,公司借给股东钱,也应当考虑借款的合理性和获利性,股东长期占据资金,且无合理对价的,明显会损害其他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威胁债权人的资金安全,显然属于抽逃出资。 声明:该内容系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点击意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二条 第(二)款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定抽逃出资。 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金额是否占其出资财产全部或大部分;是否约定了利息;是否约定了还本付息期限;是否存在担保;是否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如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股东取得公司财产行为是否向其他股东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