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需要现工作单位的同意。 第二,你要调动到外省工作的话,需要有一个具体的单位愿意接受。同时,且这个单位有编制和职位空缺。 第三,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调出单位及人事主管机构需要有同意的意见,即需要加盖现单位和人事局的意见(有些地方还需要加盖编办的意见,但不少人事局和编办属于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调入单位要加盖同意接受的意见,同时加盖人事局的意见。 第四,商调之后,就可以正式调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九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和参照本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和不参照本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 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 第七十一条 公务员在不同职位之间转任应当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对省部级正职以下的领导成员应当有计划、有重点地实行跨地区、跨部门转任。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和其他工作性质特殊的公务员,应当有计划地在本机关内转任。 上级机关应当注重从基层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