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债务的清偿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的原则;自愿原则;限定继承的原则;以及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等。 一、民法典上的放弃继承是指什么 遗产继承的时候,要是被继承人有债务没有偿还的时候,在继承的时候,继承人需要在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但是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人没了欠银行的钱还用还吗 人去世后,要以死去的债权人的全部遗产为限对银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贷款人去世债务怎么办 贷款人去世债务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贷款人去世,债务由继承其遗产的继承人承担,继承人应当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