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释义 | 一、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后可以赔偿的项目:你好,可以得到以下赔偿: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计算:本人工资X停工留薪期月数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我们的律师对处理工伤案件非常专业。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经济补偿金、赔偿金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经济补偿金 工伤职工依法领取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还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笔者认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经济补偿金存在明显的差异: 1.两种救助金来源于不同的法律法规,法律性质完全不同。 2.补助金着眼于未来,补偿金立足于过去,并不冲突。 3.补助金产生的原因是工伤伤残,补偿金产生的原因是劳动者的劳动付出。 所以,只要符合各自的支付条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经济补偿金可以同时获得。比如: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两条也同时符合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工伤职工可以双重主张。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情形中,均没有用人单位主动解除与工伤职工劳动关系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将构成违法解除,依法应当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三、总结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是必然支付的,没有时效性,也与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无关。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只在工伤职工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不再支付,其他情况下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情况较为复杂,只在工伤职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无过错的一种情况下,会随着解除时间与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差变小而减少。而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会因工伤职工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而丧失。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数是本人工资,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数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特定情况下,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所以,工伤职工要注意区分不同情况下的一次性补助金的支付条件、时效、数额、基数等因素,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工伤保险待遇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性,各地司法裁判的观点也不统一,需要特别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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