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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地受伤超过一年怎么办
释义
    

法律主观:
    


    职工工作期间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在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帮助职工到劳动部门 申请工伤认定 的,职工本人或者委托律师第二个月开始起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的时间 为一年,超过一年的话,劳动部门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工伤构成伤残的话,可以主张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同时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 间工资以及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等。
    

法律客观:
    


    《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 职业病 防治 法规 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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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