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配偶吗 |
释义 | 一、遗嘱执行人可不可以是配偶 1、配偶能成为遗嘱执行人,能独立管理遗产并依照遗嘱全面完成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项的人就都能够成为遗嘱执行人。但是遗嘱执行人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所以想要配偶成为遗嘱执行人,需要在遗嘱中指定配偶为遗嘱执行人。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执行人的作用和权利 1、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并且进行合理的避税和最大限度的实现遗产的可分配额。 2、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2)清理遗产; (3)管理遗产; (4)诉讼代理; (5)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6)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7)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8)为立遗嘱人严格保守有关的秘密直至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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