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二次报销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二次报销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受理; 2、受理机构; 3、申请结果; 4、费用核算; 5、费用兑付。 二、二次报销的前提条件有以下: 1、购买了补充医疗保险的人群; 2、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起付钱; 3、需要准备大量的单据,比如缴费发票、开药底方、检查单和治疗单等。 总之,当事人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医保目录内的项目,目录外的药品和治疗、检查项目不能报销。 根据《社会保险法》,一个年度以内,首次报销的,起付线金额为1300元,第二次按照第一次起付标准的50%确定,一个年度以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职工人急诊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退休职工为1300元,起付线。 三、二次出院需要报销,以后如何报销 二次报销,也叫大病报销,如果满足二次报销的条件,还可以再报销一次,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 1、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 在住院时使用医保卡或新农合医疗证证办理住院登记,如果就诊医院实现全国联网,那么参保人出院时,可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医院的大病结算窗口直接使用医保卡报销大病费用。 2、医保经办机构的结算部门 参保人出院以后,携带医保卡或者新农合医疗证、参保人身份证、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清单、就诊证明、病历本、出院小结等证明,前往当地医保机构申请报销大病医疗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一个年度以内,首次报销的,起付线金额为1300元,第二次按照第一次起付标准的50%确定,一个年度以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职工人急诊报销起付线为2000元,退休职工为1300元,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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