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官拒绝判后答疑,可以向法院反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3、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4、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5、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6、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7、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司法鉴定人执业遵守规定 1、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业。 2、司法鉴定人不得接受当事人、委托人的宴请和礼品。 3、司法鉴定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 4、司法鉴定人应按时完成鉴定任务。 5、司法鉴定人应依法遵守回避制度。 6、司法鉴定人应依法按时出庭质证。 7、司法鉴定人应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8、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9、司法鉴定人应每年参加中心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学习及培训。 10、鉴定要到现场,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 二、法院开庭审理的程序包括哪些 开庭审理第一百二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第一百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二十三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