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订合同时合同必须双方签字的。合同是需要双方签字,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合伙等。无论订约当事人的形态如何,合同必须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利益不同的订约主体。也就是说,合同必须具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只有一方当事人是不能成立合同的。 (二)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等。当事人即使仅就其中若干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其它条款尚未明确,一般也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当事人可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进行补正。例如一般的买卖合同,只要当事人就标的和价金达成合意,即使合同未对质量标准、履行期限、地点等条款作出规定,合同也可以成立。 (三)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不成立。 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 (二)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 1、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2、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 3、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何; 4、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三)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