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18岁以后还可以要拖欠的抚养费么 |
释义 | 一、孩子18岁,可以要抚养费吗? 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2款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根据规定《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所以,满18岁的人已经成年,如果在上高中,可以要求父母抚养,但是大学教育费用的负担不是父母的法律义务。不过,如果成年子女的父亲自愿给付或者经过协商由父母一方给付成年子女求学的学费和生活费的,法律不禁止。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受离婚的影响,不管父母是否离婚,这个抚养义务都是有的,并且还是属于法定的义务。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时候婚内都是夫妻共同抚养孩子,因为双方感情也没有破裂,在这方面也不会那么的计较。但要是离婚的话就不同了,由于之后孩子往往是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学习,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孩子非亲生讨要抚养费可以吗? 对于“亲生”子女,父母是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的。而对于“非亲生”子女,男方原则上无法定抚养义务,其请求返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一般可予支持。在确定抚养费返还数额时,男方应对抚养费支出情况进行举证。确实无法举证证明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经济收入、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等情况酌情确定。 三、没有结婚证有孩子可以要抚养费吗? 没有领结婚证生了孩子,那么便属于非婚生子,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