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招聘信息中的工作承诺是招聘方承诺的重要内容,但法律上并没有对其做出具体规定。当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时,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明确工作岗位的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事项。”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法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安全、无欺诈性、无虚假宣传。” 在招聘信息中承诺的工作内容与实际不符时,受害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合同、赔偿损失或者要求合同的解除等。如情况较为严重,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起诉。 总之,招聘方在招聘信息中承诺的工作内容应当与实际相符,如有不符,受害者可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