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竣工日期 |
释义 | 竣工日期的认定是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但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是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一、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什么时候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3款规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同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从以上规定可知,在建设工程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为: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正式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为保修期的起算时间。但在建设工程不能正常竣工验收的情况下,保修期的起算可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的规定来推定。如果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该日起算;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保修期从转移占有之日起算;如果因为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的,则保修期不能起算。 三、工程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1、建设依据,简要说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可行性;2、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前期工作及实施情况;3、各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日期;4、完成工作量及形成的生产能力,如工程延期需说明理由。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对工程各方面的总结,在内容的最后可以写工程建设的经验及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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