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办理流程怎么办 |
释义 | 当事人需要办理港澳通行证的,应当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填写申请表、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等材料,由出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会向申请人发放港澳通行证。 一、临时港澳通行证如何办理流程 港澳通行证没有临时的,所以不能办理。 一、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1、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在60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后按期返回。 4、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二、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的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1、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2、填写申请表; 3、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4、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二、港澳通行证怎么办? 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内地居民可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经批准短期前往香港、澳门的内地公民,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并按期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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