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已清账需要填写一份清账的证明书,证明书上需要包括商品供给方和需求方的具体名称、交易内容以及日期、交易中发生的其他状况、涉及到的金额数目、金额偿还的时间以及数量等,在清账证明书写完之后,还需要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并且在签字盖章之时,需要有第三方的公司代表在一旁监督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