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更改吗 |
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有哪些条款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方式;(五)流转土地的用途;(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七)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八)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九)违约责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文本格式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二、承包的土地可以买卖吗 承包的土地不可以买卖。由于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承包人不是所有人;土地不得依法买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所有权的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承包人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但是,这种承包地一般不允许出售,但承包人可以转包给他人,即不需要发包人同意,但承包期限及相应权限不得超过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承包合同。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怎么办理 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资格、发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地用途等予以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度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3、承包方持乡(镇)人民政府初审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申请书,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农村承包经营权证登记。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登记申请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版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5、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领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给承包方。发包方不得为承包方保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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