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伤口大小确定:单口10cm以上;多口累计15cm以上。构成轻伤二级。达不到就是轻微伤。
 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3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5.1.4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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