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二建两年滚动指的是参加二级建造师考全科的人员,需要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三门应试科目,二级建造师考试级别除考全科外,还有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项,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项实行非滚动管理。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有效期: 1、考全科:两年。考全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2、免考部分科目/增项:一年。 免考部分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增项:二建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报考二建增项的人员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即可取得增报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者核发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但是还需要注册后才能执业,二级建造师实行执业注册管理制度,初始注册时间为自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三年以内,三年未申请初始注册的,需要符合继续教育条件才能申请初始注册。 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由各省、住建厅自行负责,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 1.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