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庭前私自和解,需要和解协议吗?这个协议私自写还是法院写 |
释义 | 签订法院执行和解协议后反悔,应按协议约定履行。未履行的,对方可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230条规定,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签名或盖章。如受欺诈、胁迫或一方不履行协议,法院可恢复对原法律文书的执行。 法律分析 签订法院执行和解协议后反悔,还是应该按协议的约定履行。未协议履行的,对方有权请求法院按照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强制执行。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8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拓展延伸 和解协议的重要性及起草责任归属问题 和解协议在诉讼过程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它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旨在解决纠纷并避免进一步的法律争议。和解协议可以帮助当事人节省时间、金钱和精力,并促进双方的和谐关系。至于起草责任归属问题,一般情况下,和解协议的起草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完成。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参与起草或审查协议内容,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公平性。因此,当事人应当谨慎对待和解协议的起草,并在需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签订法院执行和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如有一方未履行协议,对方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和解协议在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解决纠纷、节省时间和金钱,并促进双方和谐关系。起草和解协议时应谨慎,并在需要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五章 调解协议 第三十二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乡镇、街道以及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参照本法有关规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四章 调解程序 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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