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即使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至于是否构成犯罪,还要看虚开的税款数额是否达到一万元以上或者是否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达到数额的,则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于普通发票,其可以用于抵扣税款,抵扣税款则会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所以国家会从重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虚开的税款税额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的国家税收的损失,也就是抵扣的税款额,即票面载明的金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