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非全日制工作人员从每小时22元调整为每小时24元,法定节假日从每小时52、6元调整为每小时56元。全日制员工从每月2000元调整到2120元。支付劳动报酬低于上述标准是违法的。最低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收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