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超载计分处罚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
 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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