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重大资产重组的事项:(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法律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公众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