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工伤保险等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载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这是从昨日云南省启动的《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上获悉的。 在职业病防治中,云南省进一步保护工人的健康及权益,明确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应急时的健康检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体检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承担相应费用。 劳动者离开原岗位或原用人单位后,两年内出现疑似职业病症状的,可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职工,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和其他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的处理方法: 到当地有职业健康检查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验。 如怀疑为职业病,应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 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工作场所检测报告等资料。 诊断后,应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索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