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公租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后公租房是不能分割的,属于政府福利住房,其产权是属于政府的,不属于夫妻,因此只能对承租权进行分配,离婚公租房分割时,双方可以协商,就公租房由谁继续居住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时,可以签订一份公租房分割协议书,确定由哪方居住。居住年限是多少,并对另一方如何补偿。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离婚时;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处理。 一、公租房可以继承么? 公租房不能继承,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租房承租人死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公租房的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分配方式: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协商处理。针对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2、补办房产证,再进行分割。如果是农村房产证丢失或者是没有房产证的,可以申请补办房产证,去有关部门进行农村房屋不动产权登记,再办理房产证。有房产证之后,再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进行均分。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