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股东被大股东架空了如何办 |
释义 | 一、股权回购请求权 当大股东通过其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移公司主要财产等情况,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回购其股权。 二、股东代表诉讼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是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小股东可,依据法定程序以自己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联合其他小股东取得维护权益。 1.企业如果不是个人独资,就会存在大股东小股东分立的情况。占股比例不同,在企业中的话语权也不一样。大股东表决权要大于小股东,这就使得大股东有机会去抢夺小股东的利益,对于这种情况小股东就要合法维护权益。 2.股东代表诉讼方式是其中一种合法维护小股东权益的途径。当存在企业和小股东合法权益受到大股东侵害比如问题中小股东被大股东架空的情况时,拥有法定资格的企业内部机构和小股东就可以运用法律手段,起诉大股东维护权益。 3.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联合其他小股东,当大股东股份占比并不是绝对控股时,小股东们就可以联合起来使自身集体的股份占比大于大股东,在表决权上取得主动,以此来对抗大股东的架空行为。 一、股东闹翻了如何撤资 1、股东闹翻了撤资,方法如下: (1)可以随时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从有限合伙撤资,如果进行合伙人撤资违反了合伙协议,有限合伙可以就违反合伙协议的合伙人撤资所造成的损害从其应当得到的分配中扣除相应数额获得补偿; (2)如果协议没有书面指明时间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撤资的事件或者合伙解散和歇业的具体时间,有限合伙人应当至少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至在本州的有限合伙营业地保存的每一位合伙人的地址,然后可以进行合伙人撤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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