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停了社保不会停。所谓用营业执照缴纳社保,是以企业名义设立企业社保缴纳账号,但实际上该账号仍旧缴纳到每个员工的社保账户中。营业执照注销,仅仅是该账户不能继续扣缴社保款。职工可将自己的社保账号转至其它企业继续缴纳或个人自行继续缴纳。 个人交社保流程: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局可以申请以个人名义自费缴纳社保,个人缴纳的社保不同于单位缴纳的社保,个人缴纳的社保不包括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并且保费为一年一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