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加税的纳税地点 |
释义 | 附加税是指在原有税种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税种,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如果纳税人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作为纳税地点。 附加税是指在原有税种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税种,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相关规定,附加税的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具体如下:纳税人所在地:如果纳税人只有一个生产经营场所,则该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多个生产经营场所:如果纳税人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则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作为纳税地点;税务机关:附加税的征收和管理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责,具体实施由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和国家和地方稽查部门共同协调。需要注意的是,附加税的征收和管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公正、透明。如果发现有人逃税或其他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如何查询附加税的纳税地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或当地税务局官网查询附加税的纳税地点。同时,也可以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咨询相关问题。 附加税的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如果有多个生产经营场所,则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作为纳税地点。在实际操作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征收程序合法、公正、透明。如果发现有人逃税或其他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本条例第四条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合同计税依据是什么合同计税依据是是税务部门法中关于收税的税种及比例,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为应税凭证。《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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