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教育局和劳动局的毕业证的区别如下: 1、分类不同:教育局颁发的毕业证为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从1998年起使用新的学位证书;劳动局颁发的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2、使用性不同:教育局颁发的毕业证书可以由教育部海外教育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办公室进行评估认证;劳动局颁发的毕业证书是劳动者就业、就业、就业的资格证书,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 毕业证的作用: 1、毕业证表明持证者在某一级学校系统地学习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是选拔干部和评定职务的重要依据; 2、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统一制发。从1985年起,高等学校本科生毕业证书分为两种:一种是普通的毕业证书,发给未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另一种为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合一的证书,发给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后者同时标志受教育者所具有的学术水平。 综上所述,劳动局颁发的毕业证应该属于劳动技能培训的毕业证,而教育局颁发的毕业证,应该是学历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