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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子投靠北京落户政策
释义
    继子投靠北京落户政策:
    1、亲生父亲或母亲为本市户口;
    2、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超生、非婚生除外;
    3、已随母亲或父亲在外省市登记常住户口;
    4、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过继子女落户受理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等,自愿收养孩子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当地民政局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符合收养条件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相关表格,等待审批和现孩子抚养一方同意;
    4、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相片若干张,到民政局登记确认。
    总之,过继子女落户政策一般是亲生父亲或母亲为本市户口;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超生、非婚生除外;已随母亲或父亲在外省市登记常住户口;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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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3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