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国人大机构设置职务名称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所有同级国家机关理论上都是该机关的下属机构。就全国人大而言,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委都是人大的下属机构,对全国人大负责。地方人大之下只有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没有军事机关。 各级人大之下都设常务委员会,作为常设机关。另外,各级人大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些专门委员会,协助人大处理事务。目前,全国人大设有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但专门委员会都没有专门的编制,人员由人大代表兼任,属于非实体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条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内领导国家政权。 第五条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组织政务院,以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组织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以为国家军事的最高统辖机关;组织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署,以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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