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能参加学历提升吗 |
释义 | 可以。首先,教育主管部门曲解了国家教委和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缓刑考验期不能算作服刑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得报名”,其范围是特定的,不能任意扩大解释。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措施指因涉嫌犯罪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这几类。正在服刑指因犯罪被判刑后,在监狱或少管所服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实际是一个依法确定的考察期,在该期限内的罪犯,如无新罪或发现漏罪,或无严重违法行为,只要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对有漏罪或犯新罪的犯罪分子,缓刑考验期亦不能折抵判处刑罚的刑期。 一、被判缓刑还用坐牢吗.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 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罪犯在缓刑期间,仍然受到监督,禁止从事特定的活动、禁止去特定的场所、禁止会见特定的人;在缓刑期间想要离开市、县或者迁居,都需要经考察机关批准;定期要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所以,缓刑不是说直接免除牢狱之灾,而是在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给犯罪情节不严重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是否不用坐牢 缓刑是否要坐牢,需视情况而定: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虽然在缓刑考验期内不要求被收监服刑,只有考验期满未违反规定,原判刑罚才不再执行; 2、若是在考验期限内,违反法规或禁令情节严重的,或者犯新罪、发现判决前的漏罪的,会撤销缓刑,予以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不能提前解除。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法定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因此,本身缓刑期间就是一个考验期,通过了就能免除实体刑的处罚,不能提前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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