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承包服务费怎么算 |
释义 | 总承包服务费计算方法如下: 1、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2、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5%计算; 3、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总承包服务费的概念: 总承包服务费属于管理费。总承包服务费属于管费性质,即对分包工程管理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例如:对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的监督检查,需要增加的管理人员工资支出, 办公费用支出等。 因此,当发包人采取总包加平行发包模式时,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由发包人指定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项目,其施工条件往往需要总承包人配合才能满足,此时,发包人会与总承包人签订就总包人提供的配合工作(例如脚手架、垂直运输等)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总承包人在切实提供了这些配合工作后,向发包人收取的一定费用,这就是总包管理费。实际施工过程中会用到总包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临时设施、施工水电等等,这些费用由分包单位按实支付给总包单位。 综上所述,总包收取分包单位的管理费按照合同总价的5%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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